一、适用范围与个人信息处理者
本政策适用于曦明新材料应用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我们")运营的网站 www.siminkey.com.cn。
个人信息处理者:曦明新材料应用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社区洋下三区二巷2-2号
联系邮箱:Ryan@siminkey.com 联系电话:134 3065 6656
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则以本政策为准;本政策不适用于第三方网站。
二、我们收集哪些信息
我们只收集为回复咨询和履行交易所必需的信息:
1. 您主动提交的信息:通过"联系我们""在线询价""获取报价"表单提交的姓氏、名字、电子邮箱、电话号码、公司名称、咨询类型、需求描述,以及您自愿上传的图纸或技术文件;通过邮件、电话、微信与我们沟通时提供的信息。
2. 网站自动记录的信息:访问日志(IP 地址、浏览器类型、访问时间、访问页面),用于保障网站安全与稳定运行。
我们不收集身份证号、银行账户、生物识别、行踪轨迹、健康等敏感个人信息;本网站不设会员注册、在线支付功能,不收集账号与支付信息。
三、我们如何使用这些信息
仅用于以下目的:
1. 回复您的询价与咨询、提供选型建议、报价与寄样;
2. 订立和履行合同(下单、生产加工、发货、开票、售后);
3. 保障网站与交易安全(异常访问识别、防重复提交);
4.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(如会计凭证与发票留存)。
我们不会将您的信息用于自动化决策或用户画像,也不会向您发送与本次咨询无关的营销信息;如您另行同意接收产品动态,可随时撤回。
四、处理个人信息的依据
1. 您提交表单时的同意(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);
2. 为订立、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(同条第二项);
3. 履行法定职责或义务所必需,如税务与会计档案要求(同条第三项)。
您可以选择不提供信息,但这将导致我们无法回复询价或完成交易。
五、保存期限与存放地点
1. 询价与咨询记录:自最后一次联系起保存 24 个月,期满后删除或匿名化;
2. 已成交客户的合同、发票及相关凭证:按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保存 10 年;
3. 网站访问日志:保存 6 个月。
上述信息存储于中国境内的服务器(阿里云深圳机房);企业邮件由阿里企业邮箱(境内节点)处理。我们不会向境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;如您的项目需要向境外关联方或客户转发,我们会单独征得您的同意。
六、共享、委托处理与对外提供
1. 我们不出售、不出租您的个人信息;
2. 为完成订单,可能向物流承运商提供收货人姓名、电话、地址;向受托加工方提供与加工相关的技术资料(不含联系人个人信息,除非为交付所必需);
3. 我们的网站运维、邮件服务由受托服务商提供,仅在必要范围内接触信息,并受保密与安全义务约束;
4. 除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依法调取外,不向其他第三方提供。
七、Cookie 与同类技术
本网站仅使用维持网站正常运行所必需的 Cookie(如会话标识、表单防重复提交)。我们未接入第三方广告或统计分析工具,不使用跨站跟踪 Cookie。如未来接入网站统计,我们会在本政策中更新说明,并按法律要求征得同意。
八、您的权利
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:查阅、复制;更正、补充;删除;撤回同意;要求解释处理规则;在符合条件时要求转移。
行使方式:发送邮件至 Ryan@siminkey.com,或致电 134 3065 6656,说明您的请求与身份信息。我们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;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的,会告知原因。
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已进行的处理活动的效力;法律要求我们必须保存的信息(如已开具发票的凭证)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删除。
九、信息安全
我们采取 HTTPS 加密传输、后台访问权限控制、最小必要授权、员工保密义务等措施保护信息安全。发生或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、篡改、丢失的,我们将按规定及时采取补救措施,并通知您和监管部门。
十、未成年人
本网站面向企业客户,不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。我们不会主动收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;如发现误收集,将及时删除。
十一、政策更新
本政策可能因业务或法律变化更新,更新后在本页发布并标注生效日期。涉及处理目的、方式或信息种类等重大变更的,我们会在网站显著位置提示。
十二、联系我们与投诉
对本政策或个人信息处理有疑问、意见或投诉,请联系:Ryan@siminkey.com / 134 3065 6656,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社区洋下三区二巷2-2号。
如您认为我们的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,也可向网信、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投诉或依法提起诉讼。
生效日期
本政策自 2026 年 10 月 24 日起生效,替代此前版本。
Ryan@siminkey.com